二、重庆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含门诊重大疾病)报销比例?
按照医保相关政策,我院居民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300元。不论有无重大疾病,居民医保病人每次住院均须缴纳门槛费。
起付线 |
人员类别 |
参保档次 |
报销比例 |
封顶线 |
300元 |
成年人 |
一档 |
50% |
8万 |
二档 |
55% |
1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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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 |
一档 |
55% |
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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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
60% |
1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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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未成年人重大疾病住院和门诊的累加封顶线一档为10万元,二档为15万元 |
(报销比例从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甲类药品直接按上面表格比例报销,乙类药品先自付10%,再按表格标准报销,诊疗项目定额范围内按比例报销。按照医保相关政策,我院中药饮片、中成药、中医诊疗项目报销比上面表格标准提高10%。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重大疾病病种?
1.血友病;2.再生障碍性贫血;3.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4.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5.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6.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7.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唇腭裂;9.地中海贫血(中、重型);10.白血病;11. 儿童白血病(0-14周岁(含)只包括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12.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周岁(含),只包括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 13. 肺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从2017年3月1日起执行);14.阿尔茨海默病。
阿尔茨海默病实行年度限额结算,一个自然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6000元。
(三)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病种有哪些及报销比例?
病种 |
1.高血压(1级中高危和很高危;2、3级高血压);2.糖尿病Ⅰ、Ⅱ型;3.冠心病;4.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型精神障碍;5.肝硬化(失代偿期);6.系统性红斑狼疮;7.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8.结核病;9.风湿性心瓣膜病;10.类风湿性关节炎;11.肺心病;12.慢支炎伴阻塞性肺气肿;13.甲亢;14. 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15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
报销比例 |
一档、二档40% |
封顶线 |
年报销限额1000元,每增加一种特殊疾病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
备注:慢性疾病不设起付线 |
(四)城乡居民医保单病种有哪些及报销比例?
慢性髓性白血病,标准为60000元/年;胃肠间质瘤,标准为60000元/年,非小细胞肺癌,标准为40000元/年,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所发生与疾病相关的医疗保险目录内的检查、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限额以内,药品不受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限制)。按居民住院比例报销。参保人员当年新增特病不足一年的,报销限额按月计算。其限额标准内的实际报销额计入其年度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限额。
(五)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
参保人在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并诊断,诊断结论上传医保系统确认资格;原居民“两病”患者或者取得高血压糖尿病特病资格患者自动成为“两病”保障对象;居民医保已经在卫生健康部门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城乡居民“两病”参保人自动成为我市“两病”用药保障对象。
居民医保(按项目付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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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药品 |
门诊检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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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管理对象 |
二类管理对象 |
二类管理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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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
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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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集采药品 |
100% |
100% |
0% |
100% |
100% |
40% |
80% |
60% |
40% |
非集采 药品 |
60% |
60% |
0% |
80% |
6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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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
500元/人·年 |
1000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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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或者患有两者之一并同时患其他一种慢性病的报销限额为1500元/人·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慢性病病种,报销限额增加200元。其限额与慢性病限额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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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不设 |
表中的一类管理对象是指:一级高血压低危组及继发性高血压患者;二类管理对象是指:一级高血压中危组及以上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 一级二级三级是指医疗机构等级。
(六)什么是大病保险?大病保险怎么进行补偿?
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指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员住院和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发生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从2020年11月1日起,我市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为自付费用超过14460元报销比例为60%,详见下表:
自付费用 |
补偿比例 |
14460元 |
60% |
每年大额报销封顶线为20万 |
(七)城乡居民医保生小孩怎么报销?
参保人员住院时须提供医保卡和准生证。顺产定额报销400元,剖宫产按普通住院报销。
(八)城乡居民医保新生儿医保如何报销?
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原则上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规定办理独立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对不独立参保且其法定监护人当年已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并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随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法定监护人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其法定监护人有多人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并缴费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人随同参保,一经选择不得变更。对下半年独立参保的新生儿,只缴纳个人应承担的费用。